发布时间:2025-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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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25年度“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和恢复项目湿地保护与恢复已由承德市林业和草原局以承林草复[2025]2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建设资金为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25年度“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和恢复项目湿地保护与恢复
2.2工程建设地址: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2.3主要建设内容:第一标段栽植金莲花1871亩;第二标段栽植芦苇1581亩;第三标段柳条驳岸5730延长米;第四标段架设围栏25036延长米;第五标段栽植山丁子48亩,栽植河柳、油桦2000丛,种草400亩,安装宣传牌3块。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2.5最高限价:¥5340569.21元(伍佰叁拾肆万零伍佰陆拾玖元贰角壹分)
其中,第一标段:2648999.22元(贰佰陆拾肆万捌仟玖佰玖拾玖元贰角贰分);
第二标段:1026163.86元(壹佰零贰万陆仟壹佰陆拾叁元捌角陆分);
第三标段:744714.29元(柒拾肆万肆仟柒佰壹拾肆元贰角玖分);
第四标段:603548.40元(陆拾万零叁仟伍佰肆拾捌元肆角整)
第五标段:317143.44元(叁拾壹万柒仟壹佰肆拾叁元肆角肆分)。
2.6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至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
2.7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根据《9部委院局关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对经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统一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潜在投标人可于2025年5月14日9:00至2025年5月20日17:00前登录招小宝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zxb.com.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weichangjyzx.cn/wcggzy/),凭企业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招小宝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zxb.com.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weichangjyzx.cn/wcggzy/)下载文件;
4.2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河北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CA证书互认平台的通知》(冀政务办(2019)143号)要求,承德市县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完成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CA证书互认平台对接工作,目前CA证书互认范围:河北省电子认证有限公司(飞天诚信和中天信安介质+河北腾翔签章)、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林果介质+北京CA签章)。自即日起,承德市(市县两级)CA互认平台正式投入使用,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设立CA办理窗口。 各市场主体持有河北CA、北京CA(排名不分先后)其中任意一家CA证书,均可在市本级或各县级交易中心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同时,尚未办理CA证书的市场主体,可选择上述任意一家CA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已办理北京CA证书的市场主体:如需异地办理业务,应在网上自助激活开通(网址: http://publicservice.hebpr.cn:8181/)或在省公共资源大厅CA窗口激活开通。
咨询电话如下:
北京CA:15028921277 400-618-3337
河北CA:18932853700 400-707-3355
招小宝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客服电话:0314-2098886
4.3投标人如未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版网站完成注册并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5.招标文件答疑
5.1投标人的提疑截止时间:2025年5月20日17时00分。
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集中解答的澄清截止时间:2025年5月21日17时00分。
5.2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若对文件内容存在不解、疑问均可在提疑截止时间内,进入招小宝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zxb.com.cn/)进行提问,所提问题只能涉及本招标文件内容,且不得透露投标人基本信息。
6.投标保证金
依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收取行为的通知》冀财采[2021]7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未递交。详细投标流程见登招小宝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zxb.com.cn/)操作流程模块。
(2)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远程异地”评审形式,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7.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5日9:30(北京时间)
7.3开标时间:2025年6月5日9:30(北京时间)
7.4开标地点:招小宝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zxb.com.cn/)。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招小宝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9.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邮 编:068450
联 系 人:周立峰
电 话:0314-7511383
招标代理:河北中实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大石庙镇丽园居住小区8#楼3-105
邮编:067000
联系人:焦大强
电话:0314-2035999
10.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电话:0314-7517085、0314-7511383
电子邮箱:wcfgj@126.com、15230875842@163.com
11.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25年度“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和恢复项目湿地保护与恢复第一标段 | 投标人/供应商 | 800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25年度“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和恢复项目湿地保护与恢复第二标段 | 投标人/供应商 | 800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25年度“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和恢复项目湿地保护与恢复第三标段 | 投标人/供应商 | 600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25年度“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和恢复项目湿地保护与恢复第四标段 | 投标人/供应商 | 600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25年度“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和恢复项目湿地保护与恢复第五标段 | 投标人/供应商 | 400 |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邮 编:068450
联 系 人:周立峰
电 话:0314-7511383
招标代理:河北中实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大石庙镇丽园居住小区8#楼3-105
邮编:067000
联系人:焦大强
电话:0314-2035999